一、負責制定后勤處工作計劃和學校建設的長期規劃。負責校園基本建設。編制基本建設總體規則和年度計劃。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,搞好后勤服務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加強后勤處職工的思想、政治教育,端正服務態度,關心后勤人員的業務進修和技術培訓,合理安排他們的工作。做到人盡其才,一專多能,互相配合,團結協作。
三、搞好學校用品的采購、保管和供應。做好水電及其它公共設施的管理、維修工作,經常巡視,保障設施安全,保證教學和其它工作的需要。
四、負責學校的基本建設,做好校舍的維修、管理、使用工作,做好學校所用工具的添置、登記、分配、保管、維修等工作,監督全校師生對校產、公物的使用、保管和損壞賠償。負責學校的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臺帳的建立和管理。
五、管好學校財務工作。做好學校經費的預算、決算,各項費用的收繳工作,及時向校長報告預算執行情況,貫徹民主理財的原則,嚴格執行學校的財務制度,合理使用各項經費,定期公布賬目。
六、搞好師生福利待遇。管好午托所、師生飲水、學生加餐等工作,確保飲食安全。
七、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活動,盡最大努力為分校和基地的建設服務,以增加學校收入。
八、做好校容校貌及垃圾清運工作,開辟和管理校內的花壇草坪,有計劃地綠化、美化校園環境,不斷改善辦學條件。
九、負責基建項目報批的具體工作,監督基建項目的建設,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,保證工程質量。
十、與教導處、德育處密切協作,加強對廣大師生進行勤儉辦學、愛護公物的教育。
十一、配合其它部門完成相關工作,完成學校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